|商标转让是什么
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依法定程序,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。
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“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转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。……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”
转让注册商标的,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的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应当一并转让。
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,商标局不予核准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,予以公告。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|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:
合同转让、继受转让、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
1.双方协商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:
2.企业合并、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转移的;
3.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转移的,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;
4.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申请注册的近似商标。
|办理步骤及所需时间
1、申请阶段
2、商标局受理
3、商标局进行审查
4、发布公告
5、核发变更证明
商标局大约1个月发出受理通知书
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0个月左右
|办理所需材料
1、委托书
2、申请书
3、商标受让人的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(法人)/身份证(自然人)复印件、个体工商户登记证
4、商标转让人的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(法人)/身份证(自然人)复印件、双方转让协议或公证书
|售后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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